我县将与丰都县共创龙河示范河湖
力争2023年成功创建龙河全流域水生态文明示范区

本网讯(记者马瑗)10月27日,我县与丰都县签订了《石柱·丰都共同创建龙河示范河湖合作协议》,力争2020年实现龙河丰都段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河湖,2021年实现龙河石柱段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河湖,2023年成功创建龙河全流域水生态文明示范区。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精神,着眼流域绿色协调发展大局,以行政区域管理为主,确立区域环境共同体意识,有效整合资源,围绕龙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六大任务,合力推进龙河流域干支流生态环境的联防联控共治工作。

协议签订后,两县将建立县级河长联席会、县河长办联席会、毗邻乡镇河长联席会等会议制度,由双方轮流举办,原则上每年举办两次。会议主要研究决定重大合作事项,通报合作领域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龙河水污染纠纷、水环境治理等问题。

协议提出,双方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本辖区内龙河流域各干支流水文水资源现状、涉河开发与利用保护规划、环境风险隐患点、工矿企业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居民生活污染、水电开发利用与涉河建设项目等信息以及各干支流水质量监测、河道水生态环境整治、河段“一河一策”方案、经验成效等情况进行信息共享。在协同联动方面,两地要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河、联合执法,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严厉查处各类涉河违法行为,对共治河段应急事件实行联合执法协调处置,全力协助对方处置涉河案件。双方还根据《重庆市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了两地生态补偿机制。

当天,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总河长左军还与丰都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总河长罗成采取船巡、车巡、足巡等方式,开展了跨行政区联合巡河督查,交流联防联治经验。双方一致表示,将齐心协力推进龙河流域高质量绿色发展,共同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县委常委、副县长封啸,副县长王露波参加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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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编 辑:禹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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