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开展《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讯(记者 周伟 彭少)为全面了解我县贯彻实施《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情况,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5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新生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县《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抽取了三河镇、龙沙镇长坪村、黄水镇金花村以及悦崃镇贡米加工有限公司,对各镇村集体资产的资产状况、管理制度、运营模式、效益收入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各检查对象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指出了我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就下一步如何整改提出了建议,并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交流。

谭新生对各乡镇《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给予肯定,他强调,县、乡镇两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有序发展,将其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让广大村民全面、深入了解《条例》内容,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共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要及时研究出台贯彻《条例》的指导性办法和意见,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条例》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要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道路,积极探索薪酬管理、政策激励和村民分红等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规范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作用,严防集体资产流失。

县领导秦荣华、陈以平、冉雪梅、陈志林一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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