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驾驶员简章

根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柱委办发〔2016〕83号)文件规定,经市场监管局党组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驾驶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3名,工作地点为基层市场监管所。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高中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 45岁及以下(截止2021年4月1日);

6.身体健康;

7.男性;

8.C1及以上驾驶资格;

9.从事驾驶行业5年以上,且未出现过重大事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纳入招聘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发现有需要回避情形的;

6.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

四、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考试培训中心。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简章及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现场填写报名表。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报名咨询电话:023-73339515(邓老师)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5月9日上午8:30在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市场监管局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选聘的岗位,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办理退费。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驾照科目一考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时间5月9日上午9:00,在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考试培训中心。

2.按选聘岗位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驾照科目三考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进入。

笔试成绩在5月9日下午2:00以前在人社局大门公示公告栏张贴。

(二)驾照科目三考试

1.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综合情况。

2.考试时间及地点:暂定为2021年5月9日下午2:30。请参加考试的考生带好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县人力社保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大楼前集中。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分值为100分。根据考官对考生的综合表现按100分制进行评分。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学历、职称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初定于2021年5月10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在进入面试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职称、考试总成绩和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六、聘用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县市场监管局工作。

本简章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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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