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
关于王华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

王华军同志任县纪委委员、常委(副处级);

冉云飞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陈林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曾奇洪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马海霞同志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言同志任县委党校专职校务委员(试用期一年);

方文生同志任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委员,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副主任;

谭辉煌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罗智勇同志任县交通局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崔建军同志任县水利局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谭兴华同志任县商务委员会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王薇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欧阳洪同志任县林业局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张维花同志任万安街道党工委委员、专职副书记;

向杰同志任大歇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军同志任大歇镇党委委员;

付玲同志任枫木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谭先锋同志任龙潭乡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覃湖川同志任洗新乡党委委员。

免去:

田晟同志的县纪委委员职务;

彭力同志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陈林同志的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委员,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副主任职务;

曾奇洪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罗智勇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陈晓敏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冉云飞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维花同志的大歇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委员职务;

江策同志的王场镇党委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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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