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关于曾凡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

曾凡盛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秦东升同志任县纪委常委(副处级);

马  群同志任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

马  燕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小仪同志任县党务公开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  卫同志任县信息技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华英同志任县新闻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晓钟同志任第一职业中学校(县职业教育中心)党支部副书记;

余海波同志任中益乡党委专职副书记;

秦宗华同志任六塘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  昭同志任中益乡党委委员。

免去:

向天平同志的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陈一源同志的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职务;

黎永平同志的县计划生育协会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周登凤同志的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秦天玉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刘光红同志的县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沈中珩同志的县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马健雄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职务;

陈  红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马  群同志的县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主任职务;

谭晓钟同志的县新闻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唐树权同志的中益乡党委专职副书记、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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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