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本网讯(记者 彭少)9月28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牟显海主持召开全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县法院院长蒋思杰、县检察院检察长彭波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重庆市2022年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考核办法》《重庆市扫黑除恶斗争“一案一整治”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听取了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扫黑办关于信息网络、自然资源、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整治情况报告和1-9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审议了《石柱县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石柱县扫黑除恶斗争“一案一整治”实施办法》。

会议强调,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把握工作方向,坚决杜绝“松松气”“歇歇脚”的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来;要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助推平安石柱、法治石柱建设,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行业整治,加强安置帮教,深化宣传发动,切实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上下级层级联动、部门横向协调,运用各方资源促进工作协同,切实汇聚起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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