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教委关于“减轻校外培训负担”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切实减轻学生课外培训负担,严防学科类校外培训变异反弹,维护家长合法权益,巩固我县“双减”阶段性成效,县教委向全县广大家长和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发出温馨提醒。

1、凡是举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机构或个人,均是无证无照、未经审批的“黑机构”。

2、学生法定监护人要落实法定监护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送孩子参与“黑机构”或个人培训存在人身安全、培训质量、暴力欺凌、疫情防控等诸多风险隐患。

3、“黑机构”或个人存在随时卷款跑路、资金链断裂风险,家长缴纳的培训费用很有可能“打水漂”,无法退还。

4、眼下,全国各地正在规范整治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批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转型或关闭,请家长不要听信非法广告宣传,特别不能贪图打折噱头预先缴费,谨防上当受骗。

5、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学校、主渠道在学校课堂,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家长应逐步转变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引导孩子提高校内学习质量,不盲目攀比、跟风,从孩子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需要出发,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6、如学生确实有美术、音乐、体育、舞蹈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需求,建议家长理性选择具有资质、信誉良好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避免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或60个课时的培训费,不要把钱交给或转给任何个人,要把钱通过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平台转入培训机构正规的银行账户,缴费后记得索要正规发票,保留好培训合同和缴费凭据。

7、目前出现了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换个“马甲”逃避监管等隐形变异问题,影响政策实施,造成不良影响。“双减”工作,需要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真诚欢迎广大家长进行监督,如发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利用民宅开展各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现象,要及时向县教委、市场监管局、公安、乡镇、街道等部门反映,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取得新的成效。

家长朋友,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一起营造健康、平安、快乐的学习环境,共同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举报投诉电话:023—73200379、13896461456

监督举报邮箱:869906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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