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驾驶员主动赔偿公路护栏彰显社会公德

本网讯(通讯员 黄星)近日夜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接到电话,对方称其在国道G211悦崃段发生交通事故,损坏了公路护栏,主动要求赔偿。

据当事人崔某描述,其一行三人夜间驾车从临溪前往石柱县城,由于注意力不集中,行至该路段过弯时车辆失控撞上了护栏。值得庆幸的是,只有车辆和护栏受损,人员均未受伤。通过电话,执法队员指挥当事人对现场进行拍照,现场定损,通过缴纳赔偿费用,并领取了电子发票。

“好吓人哦!我到现在都还后怕,要不是这个护栏,我们人和车可能都已经落到山脚去了。感谢护栏的‘救命之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无价的生命,我要感谢交通安全的守护者们,更要对损坏的公路护栏照价赔偿。”电话里,当事人崔某心有余悸地说。

该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公路护栏是我县交通部门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的一项生命工程,在道路交通安全中发挥着保护生命安全最后一道屏障的作用,挽救了无数生命。赔偿受损公路护栏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此次事故中驾驶员主动理赔是守法知理的一种表现,彰显了社会公德。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行车途中小心驾驶、安全出行,如遇公路路产损坏情况,请及时拨打24小时值班电话023-73376812,以便尽快予以恢复,确保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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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何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