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本网讯(记者 周伟)近日,《石柱县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具体举措》(以下简称《举措》)出台,明确到2020年底,发展农户家庭农场1000家,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20个,新发展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家;到2022年底,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1100个,实现全县行政村全覆盖,并基本消除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提升壮大一批集体经济强村。

《举措》围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涵盖财政、税收、土地、金融、人才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财政政策方面:对不同经营主体,采取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支持;税收政策方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从事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乡村旅游业、现代流通业等经营主体减征税收,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林、牧、渔业经营主体,按规定减免所得税;土地政策方面:允许依法依规盘活现有村集体建设用地,积极争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指标,充分发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功能;基础建设方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建或共建农业设施,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相配套的原料基地,支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示范合作社建设电商服务站点;金融服务方面:积极培育引进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简化审贷流程,开展抵押贷款创新试点;人才支撑方面: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制度,深入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和带头人轮训计划,推行农业职业经理人制度。

为确保相关工作落地落实,《举措》明确指出,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要做好服务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跟踪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做好服务工作;要严格考核督查,将落实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并建立科学的政策绩效评估监督运用机制,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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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编 辑:禹云洲

值班副总编辑:谭晓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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