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手机报20200124版

【第1帧】

1月24日 星期五 己亥年 腊月三十

今晚到明天白天小雨,高海拔山区雨夹雪或小雪,县城气温6~8℃。

【我县专题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24日下午,县委书记蹇泽西主持召开县委书记专题(扩大)会,研究部署重庆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我县具体落实工作。
会议明确了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排查等相关事宜,明确了各县领导工作职能职责等。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相关部署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指令,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紧急动员起来、立即行动起来,坚定信心、沉着应对,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新春佳节。(记者岑亚豪)

【第2帧】
【致石柱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开信】

连日来,湖北武汉等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仅关乎您和您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也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降低感染风险。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不去已经有疫情的城市,减少与疫情城市返回人员的接触,不接触野生动物,尽量降低感染、传播疫情的风险。
二、保持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勤用流动的水、肥皂、洗手液等洗手;正确佩戴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弯曲手肘掩盖口鼻;勤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多吸收新鲜空气;适当用淡盐水漱口、漱喉。
三、增强个人体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免疫力;规律起居,按时入睡,保证睡眠充足;多吃蔬菜和水果,特别是富含维生素C的水果;不吃未煮熟的肉、蛋,不吃野味。
四、做好居家观察。从武汉等疫情城市返石后,应居家观察个人健康状况14天,主动配合开展工作和医学观察。
五、及时就医治疗。出现发热要及时就医,特别是从疫情城市返回或是与疫情城市返回人员接触后出现发热,及早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自行治疗,不与无关人员接触。
六、开展卫生扫除。对家庭内外环境开展大扫除,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
七、保持健康心态。正确获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权威发布的疫情信息,不轻信、不传播不可靠的疫情信息。
24小时咨询电话:
石柱县卫生健康委 023-73332124
石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23-73332771
石柱县人民医院 120、023-7332612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4日

【第3帧】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暂停活禽、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在我县范围内暂停活禽交易和宰杀,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餐饮经营者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全县范围内农贸市场、超市、活禽专卖店、餐饮店等所有活禽交易、宰杀和野生动物交易场所。
二、暂停时间:2020年1月24日0:00开始,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本通告印发后仍在全县范围内农贸市场、超市、活禽专卖店和餐饮店交易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以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者责令停止经营,拒不停止经营的,一律依法立案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请广大经营者和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第4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知识宣传】

一、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是指先前尚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2020年1月12日,WHO将引发本次“武汉肺炎”的新型冠状病毒正式命名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
二、冠状病毒感染有哪些表现?
主要的表现有发热、乏力、干咳,严重患者可出现肺炎和呼吸窘迫。此外,某些冠状病毒可能导致婴儿和儿童腹泻。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三、疑似感染冠状病毒,如何就诊?
若出现以上表现,如您在县城,请立即前往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如您在乡镇,请立即前往所在乡镇卫生院就诊,若情况严重,请直接拨打120。
四、冠状病毒是如何传播?可以人传人吗?
冠状病毒主要通过直接接触和飞沫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被证实存在人传人现象。
五、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与发病病例(疑似和确诊病例)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者属于密切接触者: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5帧】
六、近期去过武汉或密切接触者,应该怎么办?
14天内注意观察自身身体状态。如果接到疾控部门通知,需要接受居家医学观察,不要恐慌,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医学观察管理人员随访。如必须外出,需征得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并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请及时前往石柱县人民医院进行排查、诊治。
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特效药物吗?
疫苗研发需要时间,目前没有特效抗病毒药物,但支持和对症治疗是有必要的。
八、如何预防?
1.尽量避免到人流量大的地方,尤其是已经有病例报道的城市。2.避免接触有感冒样症状的人。3.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和家畜家禽。4.注意手部卫生,勤洗手,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等食物。5.必要时可戴口罩(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24小时咨询电话:
石柱县卫生健康委 023-73332124
石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23-73332771
石柱县人民医院 120、023-73326120

【第6帧】
【石柱县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温馨提示】

1、保证休息与锻炼,提高免疫力;2、少去人流密集处、少赶集、少聚会;3、不捕食、不接触、不购买野生动物;4、外出戴口罩、勤洗手;5、有症状别慌张,出现发热、乏力、咳嗽、气急等症状,及时就近就医;抗击病毒,健康过年。
24小时咨询电话:
石柱县卫生健康委 023-73332124
石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23-73332771
石柱县人民医院 120、023-73326120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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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编 辑:禹云洲
副总编辑:刘宇茂
责任编辑: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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