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闻中心
2020年公开招聘临时人员简章

    根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柱委办发〔2016〕83号)有关规定,并报县人社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临时人员1名(驾驶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政治素质好,品行优良,工作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持有C1照及以上驾驶证,技术过硬,具有8年以上安全驾驶资历;

    (六)40岁及以下(1980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七)限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21日-2020年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南宾街道新开路19号县新闻中心403室(此次招聘只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联系人:73328228(秦老师,徐老师)。

    (二)报名手续:报考者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请如实填写考生信息。

    六、资格审查

    (一)由县新闻中心根据本简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县新闻中心4楼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待通知)。

    七、具体招聘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路考及面试。笔试成绩、路考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路考、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当日或次日在石柱县新闻中心四楼张榜公布。

    1、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内容为交通法规、驾驶技术等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地点在县新闻中心会议室(具体时间待通知)。

    2、路考通过上路实践超作的方式进行测试。

    3、面试通过现场考核测评的方式进行。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路考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八、考试结果运用

    根据岗位设置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照计划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替补,通过体检且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录用对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石柱网(http://www.zgsz.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若对招聘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监督组反映,监督组办公室设在县新闻中心综合科,监督组电话:023-73328228 。监督组于收到申请后3日内认真对反映问题进行复核,并将调查意见书面通知其本人。

    十一、签订协议及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柱委办发〔2016〕8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中心实际,按相关程序及规定办理相关临时人员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等;

    (二)签订聘用合同人员享受本单位临聘工作人员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 试用期为三个月(见习期不计入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新闻中心负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标准由县新闻中心制定并进行具体考核)。

    十二、组织管理

    本次招聘由县新闻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由县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闻中心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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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