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牌照 有保险 戴头盔 限一人 靠右行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当真了

交巡警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合法骑行

    本网讯(记者 李玉霞 文/图)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结合前期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推进情况,11月4日,县交巡警大队展开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当天,在县城各交通要道路口,交巡警对过往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按规定行驶、闯红灯、逆行、非法加装雨棚等违法行为进行纠违和批评教育,并向群众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所需材料及流程等知识,督促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及时登记、备案、上牌。

    在执法过程中,民警对于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依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非机动车的规定进行管理;对于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尚在3年过渡期内的(至2022年10月14日),原则上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非机动车的规定进行管理;对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出现未登记、未悬挂号牌、逆向行驶、违反信号灯、违反禁令标志、载人行驶、未靠右行、违规载物、未满16周岁骑行等情形的,依照规定进行违法认定后给予处罚。

    据了解,自今年4月以来,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企业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并组织专人专班走进企业、学校、机关等地,为广大市民办理上牌业务,受到市民的广泛好评。但仍有部分车主虽已登记或预登记,却还未领取或悬挂号牌。在本次整治行动期间,交巡警将在电动自行车通行的集中时段、集中路段,重点开展定点和流动检查,设立“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站”,并实行“首次警告、限时整改”的工作措施,通过集中整治,督促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依法登记上牌。

    交巡警提醒,公安交管部门已启动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已登记或预登记还未领取和悬挂号牌的车主,请尽快前往辖区车管部门领取和悬挂号牌;骑行电动自行车请做到上牌照、有保险、戴头盔、限1人、靠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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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编 辑:禹云洲

值班副总编辑:谭晓钟

执行主编: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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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石柱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