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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柱网站信箱栏目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政府及乡镇政府、县级行政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网上窗口。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受理范围:
1、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2、对行政活动中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表扬;3、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个人行为是否遵纪守法的监督;4、咨询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或工作方面的问题;5、反映社会生活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要的社情民意;
6、属于政府解决的其它问题。
拒处情况:
1、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2、应当或已经进入司法、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的事项;3、已通过书记信箱或其他正规渠道向县委、政府领导反映了的事项;4、表述不清楚或内容空乏、笼统,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5、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6、不属于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和得到解决的问题。
工作程序:
1、我们每周定期将信件下载送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并根据领导批示进行回复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2、有关部门办理结束后,通过“部门回复”反馈办理情况,由我们摘录在网上公布。部门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和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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