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胡倩)9月27日,我县召开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推动我县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更好更快落地见效。副县长谭祥平出席会议。
会上,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对2025年医保政策的变化及具体参保事宜进行了详细解读和安排。
据了解,此次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400元/人,二档775元/人,财政补助67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分别较上年增加20元和30元,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对于困难人群,我县将按照现有政策标准给予参保补贴。本次集中参保期为2024年9月至12月,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可选择线上或线下进行缴费,线上可通过“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重庆税务“电子税务局”、支付宝“社保缴费”、“渝快办”等渠道完成缴费;线下可前往乡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石柱税务办税服务厅等征收点进行缴费。
为鼓励居民连续参保,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将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同时,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也将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而对于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根据参保人断保情况设置至少3个月的参保待遇等待期。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理解政策,明确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协同推进,深入基层优化服务,确保如期完成2025年度医保征缴工作,实现全民参保的全覆盖;要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讲,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逐一解答,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对医保参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要规范筹资管理,积极引导居民选择网上自助缴费,加强现金征缴风险防范,全程跟踪监督检查,严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筹资工作廉洁高效。
县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医保经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