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度存在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报

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205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1号)精神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6〕129号)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9个单位《关于印发<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石人社发〔2018〕132号)的规定,经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机构、成员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集体审核,并报请石柱县2024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实施联合惩戒相关工作通报如下:

一、存在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单位

(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盘丝洞烤吧餐厅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盘丝洞烤吧餐厅,经营者:陈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240******LD9R,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旗山路63号F2-1-1商铺。

经查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盘丝洞烤吧餐厅在经营活动中,拖欠劳动者谭某某工资1.25万元。2022年10月28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县司法局对谭某某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司法程序追讨工资。后经县人民法院判决(〔2023〕渝0240民初207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盘丝洞烤吧餐厅未履行支付义务,谭某某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盘丝洞烤吧餐厅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盘丝洞烤吧餐厅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六)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龙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龙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源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80XF,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沙子镇卧龙村银光组。

经查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龙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枫木镇李子发展产业项目中,雇请胡某某、向某某等人从事管护工作后拖欠其工资15.92万元。2022年10月13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县司法局对胡某某、向某某等人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司法程序追讨工资。后经县人民法院判决(〔2022〕渝0240民初4226号—4229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龙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胡某某、向某某等人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该公司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龙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六)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三)重庆丰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丰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古中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CD5N,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城东路165号第四楼4-1。

经查明,马某某在重庆丰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务工后,被拖欠劳动报酬20000元。2022年10月20日,石柱县劳动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人民调解,约定重庆丰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2日前按照石劳人调〔2022〕5号《人民调解协议书》和〔2022〕渝0240诉前调确368号《民事裁定书》的约定支付马某某劳动报酬,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马某某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该公司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重庆丰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六)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四)重庆市三石矿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三石矿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重庆庆源泰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辉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6380,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镇朱家槽村。

经查明,王某某在重庆市三石矿业有限公司务工后,被拖欠劳动报酬2.8万元。2021年4月14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县司法局对王某某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司法程序追讨工资。后经县人民法院判决(〔2022〕渝0240民初2234号),重庆市三石矿业有限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王某某等人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该公司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重庆市三石矿业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六)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五)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五岗金荞麦专业合作社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五岗金荞麦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袁仁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00240******581J,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悦崃镇五岗村。

经查明,秦某某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五岗金荞麦专业合作社务工后,被拖欠劳动报酬0.75万元。2022年10月21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县司法局对秦某某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司法程序追讨工资。后经县人民法院判决、(〔2023〕渝0240民初125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五岗金荞麦专业合作社未履行支付义务,秦某某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该专业合作社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五岗金荞麦专业合作社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六)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六)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创达建材有限公司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创达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和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954J,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六塘乡龙池村迎春组。

经查明,黄某某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创达建材有限公司务工后,被拖欠劳动报酬3.8万元。2022年9月1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人民调解,约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创达建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前按照石南人调〔2022〕115号《人民调解协议书》和〔2022〕渝0240诉前调确316号《民事裁定书》的约定支付黄某某劳动报酬,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黄某某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该公司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创达建材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六)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基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基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亚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7DXJ,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五一街。

经查明,陈某某、张某某等68人被该公司雇请在石柱县康德渝东·上河街项目从事工程施工工作,累计被拖欠工资101.2万元。2023年1月14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石人社监理〔2023〕1号),责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基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资,该公司未按行政处理决定要求履行支付义务。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基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三)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或拒不履行限期整改指令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八)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明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F2X8,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观音街4号。

经查明,谭某某、袁某某等46人被该单位雇请在石柱县康德渝东·上河街项目从事工程施工工作,累计被拖欠工资549100.00元。2023年1月14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石人社监理〔2023〕2号),责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支付工资,该公司未按该行政处理决定的要求履行支付义务。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三)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或拒不履行限期整改指令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九)重庆东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重庆东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陶建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96X2,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6号3幢4-1。

经查明,周兴安、马群兹等153人被该单位雇请在石柱县康德渝东·上河街项目从事工程施工工作,累计被拖欠工资300.6万元。2023年1月14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石人社监理〔2023〕3号),责令重庆东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限期支付工资,该公司未按该行政处理决定的要求履行支付义务。

重庆东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三)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或拒不履行限期整改指令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十)重庆市万富之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富之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都吉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PL89,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街道金溪路21号。

经查明,该公司拖欠龙某某、康某某、陈某某等26名劳动者2022年9月的工资217366元。2023年1月28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石人社监理〔2023〕4号),责令重庆市万富之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支付工资,该公司未按该行政处理决定的要求履行支付义务。

重庆市万富之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三)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或拒不履行限期整改指令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十一)重庆懒先生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

重庆懒先生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负责人:冉渝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CG9Q,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都督大道66号(财信城)一期4栋一层20号铺位。

经查明,重庆懒先生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拖欠秦某某2022年7月至2022年8月工资0.57万元属实。2023年4月4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石人社监理〔2023〕7号),责令重庆懒先生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限期支付工资,该公司未按该行政处理决定的要求履行支付义务。

重庆懒先生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三)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或拒不履行限期整改指令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十二)重庆其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其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先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819Y,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街道金彰社区金庄组。

经查明,重庆其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拖欠汤某某2021年8月至2023年2月工资17.82万元,以及冯某某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工资3.5万元的行为属实。2023年6月8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石人社监理〔2023〕10号),责令重庆其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限期支付工资,该公司未按该行政处理决定的要求履行支付义务。

重庆其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三)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或拒不履行限期整改指令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十三)重庆星驿时尚酒店有限公司

重庆星驿时尚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林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11W,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南宾路。

经查明,重庆星驿时尚酒店有限公司存在拖欠罗某某、陈某某等33人工资34.87万元的行为。2023年8月10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石人社监理〔2023〕11号),责令重庆星驿时尚酒店有限公司限期支付工资,该公司未按该行政处理决定的要求履行支付义务。

重庆星驿时尚酒店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三)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或拒不履行限期整改指令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十四)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致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致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878J,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万寿大道(汇景龙湾)。

县人力社保局接到劳动者王某某关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致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投诉后,先后于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9日向该单位送达了(石人社监询〔2023〕17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石人社监令〔2023〕17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单位相关人员到该局就劳动者投诉事项进行说明和举证,并接受调查询问,该公司逾期未前来接受询问和提供资料。2023年5月4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致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石人社监罚〔2023〕2号)实施行政处罚,就妨碍公务情形实施行政处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致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三)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或拒不履行限期整改指令的”、第(四)项“无理抗拒、阻挠县人力社保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对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和欠薪案件调查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十五)重庆凯历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凯历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家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96XQ,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丝绸路。

县人力社保局于2023年9月11日对劳动者马泽华等10人关于重庆凯历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投诉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9月22日、2023年10月8日向该单位送达了(石人社监询〔2023〕53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石人社监令〔2023〕63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单位相关人员到该局就劳动者投诉事项进行说明和举证,并接受调查询问,该公司逾期未前来接受询问和提供资料。2023年11月16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对重庆凯历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石人社监罚〔2023〕7号)实施行政处罚,就妨碍公务情形实施行政处罚。

重庆凯历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三)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或拒不履行限期整改指令的”、第(四)项“无理抗拒、阻挠县人力社保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对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和欠薪案件调查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十六)重庆五岗饲料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五岗饲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仁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0332,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街道银河社区光辉组。

县人力社保局分别2023年4月25日、7月7日接到谭某某、段某等人投诉称在重庆五岗饲料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库房管理、文员等工作后被拖欠劳动报酬。经查,重庆五岗饲料集团有限公司拖欠谭某某、段某等31人劳动报酬共计69.42万元属实。

2023年7月19日,县人力社保局向重庆五岗饲料集团有限公司送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石人社监责〔2023〕3号),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逾期未支付。2023年7月28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移交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重庆五岗饲料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五)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十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瑞丰亿润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瑞丰亿润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向学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00240******JX4Y,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城东路161号(山水别苑)第3幢1-商33。

2023年6月1日,县人力社保局收到三河镇人民政府《关于瑞丰亿润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欠薪拒不支付的情况报告》,指出三河镇四方村村委会于2022年引进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瑞丰亿润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在三河镇四方村发展榨菜种植项目,雇请了当地的村民进行管护,经清查,发现其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查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瑞丰亿润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在三河镇四方村榨菜发展项目当中,确实存在拖欠谢某某、马某某等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共涉及16.5万元。2023年8月13日,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公司送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石人社监责〔2023〕4号),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逾期未支付。2023年8月28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移交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瑞丰亿润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五)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十八)重庆安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

重庆安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8Q6N,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39号(恒宇天街)。

2023年8月以来,我局陆续接到周某某、王某某等劳动者的投诉,称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期间在重庆安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从事房屋装修相关工作后被拖欠工资。经查明,该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周某某、王某某等48名劳动者工资33.99万元的行为。2023年8月25日,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公司送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石人社监责〔2023〕5号),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逾期未支付。2023年8月28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移交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重庆安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五)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十九)重庆汉馨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重庆汉馨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文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BK69,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盘金路1号附283号2-28号。

2023年8月9日,石柱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派县人力社保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办、县住建委工作人员现场处理碧桂园天麓府一期绿化工程项目欠薪问题,经查,重庆汉馨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系涉事项目劳务单位,该公司确实存在拖欠余某某、卢某某等32名农民工工资7.6万元的行为。2023年9月26日,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公司送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石人社监责〔2023〕7号),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逾期未支付。2023年9月27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移交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重庆汉馨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五)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二十)重庆晶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晶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代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6E3K,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舟济路38号19-2-A45。

2024年1月9日,劳动者徐某等人到县人力社保局进行投诉,称在石柱县大歇镇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项目务工被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涉案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晶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拖欠徐某等人工资2.9万元属实,2024年1月26日,县人力社保局向重庆晶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石人社监责〔2024〕1号),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逾期未支付。2024年1月29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移交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重庆晶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五)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二十一)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绪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288X,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政府办公楼第七层。

自2023年8月18日以来,由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石柱县碧桂园天麓府一期(建设单位为重庆市碧桂园宗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期(建设单位为重庆宾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同履行纠纷,已经多次引发集体讨薪事件和负面网络舆情事件。

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二)项“因欠薪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重大负面网络舆情等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二十二)石柱县兴茂置业有限公司

石柱县兴茂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春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D87U,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冷水镇八龙村双坪组。

县人力社保局分别于2023年1月13日、3月30日、5月9日、5月16日接到向某某、张某、陈某某等人关于石柱县兴茂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投诉。县人力社保局依法对该公司欠薪行为进行查处,已达三次以上,且拖欠工资行为属实。

石柱县兴茂置业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一)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二、存在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个人

(一)周游

周游,男,1987年出生,住重庆市石柱县,公民身份号码500240******0011。

经查明,劳动者邵某某在周游负责的室内装修项目务工后被拖欠工资1万元。2022年8月30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县司法局对邵某某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司法程序追讨工资,经县人民法院裁定(〔2023〕渝0240诉前调确110号),周游未履行支付义务。邵某某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周游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周游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六)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二)岑进红

岑进红,男,1982年出生,土家族,住重庆市石柱县,公民身份证号码:513521******1315。

经查明,杨某某在岑进红负责的石柱县爱妃娱乐歌城、王子娱乐歌城装修项目务工,被拖欠劳动报酬2.1万元,2023年1月19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杨某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将县人民法院判决(〔2023〕渝0240民初961号),岑进红逾期未支付。杨某某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岑进红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岑进红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六)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三)刘光海

刘光海,男,1972年出生,住重庆市石柱县,公民身份证号码:513521******3956。

经查明,谭某某受刘光海雇请,于2010年3月至2010年8月在石柱县特殊学校建设项目务工,被拖欠劳动报酬1.16万元。2023年3月2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县司法局对冉某某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司法程序追讨工资。后经县人民法院判决(〔2023〕渝0240民初1429号),刘光海未履行支付义务。谭某某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刘光海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刘光海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六)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四)陈检华

陈检华,男,1987年出生,住重庆市石柱县,公民身份证号码:500240******3957。

经查明,王某某在陈检华承包的石柱县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务工,被拖欠劳动报酬0.58万元,2023年3月7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县司法局对陶某某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司法程序追讨工资。后经县人民法院判决(〔2023〕渝0240民初2059号),陈检华未履行支付义务。王某某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陈检华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陈检华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六)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五)马勤勇

马勤勇,男,1981年出生,住重庆市石柱县,公民身份证号码:513521******1179。

经查明,谭某某等人于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在马勤勇经营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广道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广告安装工作,被拖欠劳动报酬9.41万元。2022年12月8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县司法局对谭某某等人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司法程序追讨工资。后经县人民法院判决(〔2023〕渝0240民初958号),马勤勇未履行支付义务。谭某某等人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马勤勇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马勤勇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六)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六)王国安

王国安,男,1981年出生,住重庆市石柱县,公民身份证号码:513521******3814。

经查明,劳动者刘某某受王国安雇请石柱县小康村二期项目从事木工工作,被拖欠劳动报酬0.54万元。2022年11月21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县司法局对巫某某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司法程序追讨工资。后经县人民法院判决(〔2023〕渝0240民初824号),王国安未履行支付义务。刘某某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王国安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王国安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六)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七)聂飞

聂飞,男,1984年出生,住重庆市石柱县,公民身份证号码:500240******0151。

经查明,劳动者马某某、陈某某受聂飞雇请在石柱县龙河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务工,被拖欠劳动报酬。2022年4月28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县司法局对马某某、陈某某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司法程序追讨工资。后经县人民法院判决(〔2022〕渝0240民初2637号、〔2022〕渝0240民初2625号、〔2022〕渝0240民初2738号),聂飞未履行支付义务。马某某、陈某某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聂飞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聂飞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六)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八)戴翠娥

戴翠娥,女,1980年出生,汉族,住重庆市石柱县,公民身份号码420923******5840。

县人力社保局分别于2023年1月13日、5月5日、12月20日接到秦某某、潘某某、康某某关于戴翠娥负责的重庆聚仁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投诉。县人力社保局依法对该公司欠薪行为进行查处,已达三次,且拖欠工资行为属实。

戴翠娥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一)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九)文伟

文伟,男,1982年出生,住重庆市奉节县,身份证号码:511225******4848X。

2023年8月9日,石柱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派县人力社保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办、县住建委工作人员现场处理碧桂园天麓府一期绿化工程项目欠薪问题,期间,重庆汉馨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文伟无故离场且经通知拒不返回处理欠薪问题。经查,重庆汉馨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系涉事项目劳务单位,该公司确实存在拖欠余某某、卢某某等32名农民工工资7.6万元的行为。2023年9月26日,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公司、文伟送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石人社监责〔2023〕7号),责令该公司、文伟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逾期未支付。2023年9月27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移交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文伟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五)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十)杨代新

杨代新,男,1995年出生,住重庆市梁平区,身份证号码:500228******2498。

2024年1月9日,劳动者徐某等人到县人力社保局进行投诉,称在石柱县大歇镇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项目务工被拖欠劳动报酬。2024年1月24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人力社保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办、县交通局等单位召开石柱县大歇镇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项目欠薪问题专题处置会,在通知到位的情况下,杨代新未到场参会。

经查,涉案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晶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杨代新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其拖欠徐某等人工资2.9万元属实,2024年1月26日,县人力社保局向重庆晶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杨代新送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石人社监责〔2024〕1号),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逾期未支付。2024年1月29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移交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杨代新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五)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十一)张明燕

张明燕,男,1970年出生,住重庆市涪陵区,身份证号码:512301******429X。

2023年12月1日,马某某、李某某等劳动者到县人力社保局进行投诉,称在石柱县万安农贸市场装修项目务工后被拖欠工资。

经查,张明燕系涉案项目施工负责人,张明燕在实施涉案项目时还存在拖欠左某某等9人工资23.26万元,在张明燕实施涉案项目期间,项目建设单位已支付其工程款110.3万元,支付比例为98.48%,张明燕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2024年2月5日,县人力社保局向张明燕送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石人社监责〔2024〕2号),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逾期未支付。2024年2月7日,县人力社保局依法移交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张明燕的行为属于《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第二条第(五)项“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社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规定的严重欠薪失信行为。

三、惩戒内容

(一)对单位的惩戒。

请各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2058号)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9个单位《关于印发<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石人社发〔2018〕132号)的规定,对上述单位实施下列惩戒: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主要新闻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2.列为日常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提高现场检查、抽查比例和频次;

3.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评为C级企业,按程序及时撤销相关荣誉,取消惩戒对象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4.招投标时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明确的限制性条款,限制参加项目招投标;

5.依法暂停审批其新的重大项目申报,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政府补贴资金;

6.限制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限制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申请优惠政策不予批准;停止执行已享受的政府政策支持和政府补贴;

8.依法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

9.及时转发欠薪失信名单给银行机构,并将其作为贷款风险管控、评级授信的重要参考依据;

10.依法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11.严重欠薪失信行为属房地产企业的,对其资质作出限制;

12.纳入社会联合征信信息体系;

13.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股票发行审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审核的重要参考;

14.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货公司的设立及股权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审批或备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重大事项变更以及基金备案时的重要参考;

15.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审批或备案的参考;

16.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审批时的参考;

17.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相关人员成为股权激励对象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

18.在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事中事后监管中,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单位予以重点关注;

19.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参考;

20.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申请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不予通过认证;对已经成为认证企业的,按照规定下调企业信用等级;

21.办理海关相关业务时,对其进出口货物实施严密监管,加强单证审核、布控查验、加工贸易担保征收或后续稽查;

22.限制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限制其获得认证证书;

23.将违法失信信息纳入检验检疫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依法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和监督。

(二)对个人的惩戒。

请各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2058号)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9个单位《关于印发<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石人社发〔2018〕132号)的规定,对上述个人实施下列惩戒:

1.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2.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费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3.限制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4.限制享受投资等领域优惠政策;

5.按程序及时撤销相关荣誉,取消惩戒对象参加评先评优资格,不得向惩戒对象授予 “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6.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7.限制招录(招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8.限制登记或备案为社会组织负责人;

9.限制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人选;

10.作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的重要参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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