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部署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

本网讯(记者 周伟)6月7日,我县召开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副书记王凡鹏,副县长何德华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袁家军书记对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批示要求及全市相关会议精神;通报了前期我县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解读了《石柱县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1+8”工作方案(讨论稿)》。相关单位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总体目标是: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排查率和隐患整治率达到100%,单位和居民用户燃气安全排查率和隐患整治率达到100%,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完成率达到100%。将于7月底前完成城市燃气管道排查和单位用户侧排查,9月底前完成居民用户侧排查,11月底前完成排查问题整治,今年底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同时,到2025年底,全县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控制在3家左右,液化石油气经营点控制在20家左右。

会议强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做好燃气经营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等排查力量培训,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方案、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质量;要聚焦重点场所和重点领域,加快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切实解决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要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责任化落实;要强化督导问效,建立常态化督查通报机制,形成赛马比拼氛围,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情况,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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