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周岁以上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缴存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惠民有感

工作人员为市民发放宣传手册

本网讯(记者 余欢 文/图)为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宣传,拓展制度受益群体范围,2月4日上午,县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中国工商银行石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石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石柱支行、重庆三峡银行石柱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在康德中央大街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答疑等方式,向市民讲解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及办理流程,并指导符合条件且有缴存意愿的群众办理开户缴存。

“注册并登录‘重庆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在里面进行开户和缴纳公积金,非常方便。”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重庆市是全国首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之一,在我市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申请以自有资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灵活,住房贷款利率低。

接下来,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结合本职工作,以多级联动等形式,积极开展“送政策下基层”系列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政策宣传解读,将惠民实事办实,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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