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基层消防建设 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记县政协委员、县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刘清华

刘清华(中)指导队员们日常训练

本网讯(记者 汪路 文/图)有一种感动,叫“中国红”;有一种守护,叫“火焰蓝”。这个“蓝色火焰”就是消防员,而县消防救援大队,是我县最强有力的消防救援力量。县政协委员、县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刘清华一直致力于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他在工作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带领全体指战员奋战在消防救援一线,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近日,记者见到刘清华时,他正在仔细检查消防救援设备是否完好。他告诉记者,一旦遇到火灾或者突发事故,消防救援队员赶到现场后,完好的设备至关重要。因此,他会经常到消防设备区检查。

据介绍,目前,我县33个乡镇(街道)仅有下路、黄水、西沱、三河等少数乡镇(街道)建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全县万人消防员(含政府专职消防员)拥有率仅为1.02,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根据我县消防基础设施和应急队伍实际情况,刘清华提出了《关于加强乡镇消防应急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政府专兼职消防力量建设的建议》,得到了县级有关部门的采纳,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刘清华说:“近年来,县消防救援大队坚持破题攻坚推进‘10站1中心’消防执勤力量战略布局。目前,双庆、黄水站作为主战队站,下路、西沱、三河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立足于本辖区辐射周边乡镇,中益乡消防站、财信城小型消防站即将动工建设,马武、临溪、洗新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石柱县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规划》推进建设。同时,县‘119’指挥中心提档升级,队伍整体作战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

县“两会”召开在即,刘清华已经撰写好了《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建议》的提案。他认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关键因素。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效防范“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要举措。推动乡镇(街道)履行法定职责,健全基层消防监管机制是有效保障。

作为县政协委员,刘清华表示,他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在城市消防建设、火灾防控等方面建言献策,为石柱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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