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本网讯(记者汪路)11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荣华、陈以平参加活动。

代表们先后前往县公安局、县民族中学、县教委、团县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的方式,详细了解我县《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据了解,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起,破案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9人;开学期间,69名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法治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上好校园安全“第一课”;先后组织3.5万名学生观看了防网络沉迷和诈骗、防性侵害、防欺凌等宣传片;开展“四防”和“莎姐守未”专项行动,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代表们建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深化家校协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要强化普法宣传,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质效,做到以“我管”促“都管”,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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