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次会议


本网讯(记者 杨航)9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新生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先文、秦荣华、冉雪梅、彭德金出席会议。副县长王淑蓉、县人民法院院长蒋思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波,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西沱镇、黄水镇、悦崃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执法检查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等情况报告,审议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重要性,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推动各项《决定》明确的法定职责落地落实;要科学划定禁渔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检查,在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消除“三无”船舶欠账,排除非法捕捞隐患;要围绕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这一底线任务,持续深化监测帮扶,健全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做好就业服务,提升产业增收能力,确保规模性返贫零发生;要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投入保障机制,聚焦“三色经济”发展,做大做强产业链,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乡村振兴生力军,以产业振兴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打印]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