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持续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会议现场

本网讯(记者 汪路 文/图)9月4日,副县长王淑蓉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村集体经济发展、低收入群体增收工作。

据了解,今年重庆市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季度赛马比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赛马比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全市乡村振兴村级赛马比拼四项考核,按季度动态晾晒各区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今年4月召开的全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会提出今年全县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80%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的目标。截至7月,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收入为3126.01万元,村均收入13.65万元。收入达10万元以上有106个村,占46.29%;收入达5万元以上有216个村,占94.32%。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对照“四个一批”要求,分层分类制定增收措施,强化产业帮扶政策落实,对返乡回流、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未享受到户产业奖补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以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且正在发展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和监测户落实到户产业奖补政策;要持续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确保脱贫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要聚焦千亿级生态特色产业培育行动,推动乡村产业“一主两辅”建设,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持续带动脱贫群众增收。

会议还对低收入群体增收工作作了部署。会议强调,县商务委、县乡村振兴局要持续优化消费帮扶方式,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帮扶低收入脱贫人口,提高脱贫群众生产经营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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