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驾驶员操作不当 “铲”倒环卫工人负全责

本网讯(记者 谭艳波)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应该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距离,以防交通事故发生,近日,驾驶员黎某在驾驶两轮摩托车经过万寿大道一个三岔路口时,却因车速过快导致人车侧翻倒地,并将前方一名正在清扫路面的环卫工人铲倒,两人不同程度受伤。

记者从监控视频看到,当时,黎某正驾驶两轮摩托车沿万寿大道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万寿大道麦斯特工厂路段三岔路口时,由于车速过快,临危操作不当,致使摩托车侧翻向前滑行,与环卫工陈某发生刮撞,造成黎某、陈某受伤,两轮摩托车部分受损。

本次事故中,当事人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民警判定,当事人黎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责,当事人陈某无责任。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驾车上路行驶时,要注意观察路况,谨慎驾驶,保持车辆安全距离,同时还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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