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手机报20230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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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到明天多云,坪坝河谷地区早上有雾,气温5~17℃。

【宣传标语】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在成年人、在全社会。

下面,跟随小编一起走进今天的手机报:

【今日导读】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召开

>县农业农村委开展蔬菜栽培管理培训

>余木兵传承棕编技艺事迹“走进”重庆卫视荧屏

>党的二十大精神文艺宣传活动走进西沱镇

>金竹乡打造和农村龙滩坝生态休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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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党组2023年第2次(扩大)会议召开
2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谭新生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2023年第2次(扩大)会议。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新时代新征程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杜绝“四风”和腐败问题;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做好今年各领域立法、监督等工作,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共同努力创造具有石柱辨识度的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果。县领导郭先文、秦荣华、陈以平、彭德金出席会议,冉雪梅列席会议。(记者陈静)

◆谭新生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2月23日,县委宣讲团成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新生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作宣讲报告。宣讲会上,谭新生紧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题,系统全面、深入浅出、生动详实地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宣讲。他强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真功夫,学习上再深入、宣传上再加力、行动上再落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县人大系统落地见效;要领会新思想、聚焦新目标、落实新要求,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为新时代新征程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石柱新篇章贡献力量。(记者陈静)

◆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主任会议
2月23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研究了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初步确定了听取审议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副县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法检“两院”副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等议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新生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先文、秦荣华、陈以平、冉雪梅、彭德金参加会议。(记者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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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代表到冷水镇考察学习
2月22日,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全市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代表到我县冷水镇八龙村考察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康养小镇建设等工作。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代表表示,将积极学习冷水镇的好做法,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支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乡村振兴。(记者彭少、隆太良)

◆县农业农村委开展蔬菜栽培管理培训
2月23日,县农业农村委联合大渡口奔创职业培训学校在大歇镇大歇社区开展蔬菜栽培管理及病虫害培训。课上,专业技术老师围绕品种选择、栽培管理、病虫害综合防控、安全用药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为村民增收致富、推动农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奠定基础。(记者彭少、汪路)

◆余木兵传承棕编技艺事迹“走进”重庆卫视荧屏
2月23日,记者从县文化旅游委获悉,重庆卫视从2月20到26日,在每晚21:20播出的《追光·“重庆好人”十年回顾》特别节目,我县洗新乡丰田村荣获“自强不息·重庆好人”荣誉称号的余木兵老人,其传承棕编非遗技艺60余年的感人事迹被“搬进”了该节目。(记者隆太良)

◆党的二十大精神文艺宣传活动走进西沱镇
2月23日,由重庆市京剧院有限公司倾情演出的主题为“放歌新征程,礼赞新时代”党的二十大精神文艺演出活动在西沱镇公共服务中心拉开序幕。本次演出通过表演舞蹈、京剧选段、折子戏传、杂技,形式多样、精彩绝伦的文艺演出,让基层群众充分感受到“文化惠民”给大家带来的精神享受。(记者谭熙 通讯员崔渝玮、谭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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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属国企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2月23日,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召开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会议强调,县属国企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抓好自我革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记者罗远琴)

◆枫木镇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连日来,枫木镇将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抓实抓细,通过组织机构健全到位、安全意识提升到位、各种制度建立到位、精细管理执行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等举措,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安全。(记者隆太良 通讯员郭强)

◆六塘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2月22日,六塘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围绕近期发生的重大火灾案例,以播放宣传片形式,讲解居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火灾的特点、扑救方法以及正确逃生方式等消防安全常识。通过此次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参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与应急处突能力。(通讯员朱莉军)

◆金竹乡打造和农村龙滩坝生态休闲基地
近日,金竹乡立足全域规划一村一“亮点”,打造和农村龙滩坝生态休闲基地。据悉,去年以来,该乡修建产业步道0.8公里,新建产业人行便桥1座、凉亭1座,整治院坝800平方米,种植花卉100亩,打造集赏花踏青、休闲垂钓、体验乡愁于一体的休闲旅游基地。(通讯员向媛)

◆思源实验学校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连日来,思源实验学校通过召开会议、开展安全演练、发放告知书、开展摸底排查等方式,增强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自我防范能力,培养学生关爱健康、珍惜生命的生活态度,有效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讯员张军伟、谭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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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第三十六条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向未成年人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培养未成年人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第三十七条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
未成年人在校内、园内或者本校、本园组织的校外、园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应当立即救护,妥善处理,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八条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
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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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第四十一条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等应当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成长特点和规律,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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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监 制:向 阳
监 制:刘小平
编 审:张俊杰
编 辑:朱晓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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