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成为百姓的造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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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溪镇花厅村辣椒示范片 通讯员 谭睿 摄

临溪镇党委书记 陈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临溪镇党委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为民造福为行动指南,立场不含糊、信念不动    摇、方向不偏离的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的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咬定青山不放松、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执着精神,发扬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努力为临溪26000多父老乡亲创造高品质生活,共同奔向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查民情、解民忧

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我们将持续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持续抓好问题动态清零,持续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大毅力、大决心坚决守住规模性返贫底线。

夯基础,做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严格执行“1353”动态监测处置办法,持续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持续开展监测对象识别和风险消除工作;严格落实“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要求,优化“信息员+网格员”动态监测布局;严格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第二轮排查、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和“九个一”提升满意度专项工作。

守底线,做牢“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面实施供水巩固提升项目,充分联动镇村组三级力量,加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力度;全面开展送教上门、贫困学生教育资助行动;全面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全面开展危旧房整治专项行动,坚决守住“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底线。

做实各类帮扶措施促提升。持续利用低保、特困供养、民政救助等普适性政策,对困难群体实施“兜底保障”“大病救助”等专项行动,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无忧;持续加大脱贫人口转移力度,合理安置脱贫人口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增加其收入;持续发挥“春风行动”“雨露计划”等能力提升带动作用,促进脱贫人口“以技增收”。

惠民生、暖民心

全力提高群众经济基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我们将把产业发展作为增进群众福祉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带领群众增收致富。

提质增效夯实产业基础。积极融入我县“三色”经济发展布局,结合临溪海拔高差大、立体气候明显的特点,充分考虑群众自身产业发展意愿,突出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发展,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持续发展壮大五大特色产业基地,实现村村有产业、户户能增收。

融合发展增强产业动能。因地制宜探索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和“庭院经济”模式,针对农村空心化、老龄化实际问题,积极探索发展劳动力需求少、管理粗放、产值较高的菖蒲、虎杖等产业,引进企业合作发展,引导农户共同发展,有效带领弱劳力农户“不出庭院”即可增收。

延链补链提高产业效益。大力实施农产品种改良培优行动,持续依托西南大学、市农科院、县农业农村委技术力量,高标准建设菖蒲、虎杖等标准化示范基地,发展精细加工,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新型村集体经济多元发展,实现村集体经济红利群众共享。

扬民主、护民权

全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我们将持续保障群众自治权,努力守住社会安全底线,持续营造平安稳定、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让百姓放心、让群众安居。

保障基层治理权利。加强村(居委)阵地规范化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增强村(居委)组织动员能力,优化村(居委)服务格局,推行乡村振兴积分制管理,形成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以“群智”促“群治”,坚持“大家的事情大家商量着办”,建立“决策让群众参与、实施让群众监督”的村务管理机制,引导群众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成立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等议事机构。

提升群众治理能力。探索建立“环境好、风尚好、产业好、习惯好”评价标准,完善乡风文明积分机制,通过“通报排名、物质兑换、礼遇鼓励、政策优先”等积分转化方式,进行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高群众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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