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启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

讯(记者 周伟)9月6日,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谭燕子出席会议。

据悉,2016年12月我县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为全国第四批、全市第一个创建成功的地区,在创建工作中,我县打造了一批亮点突出、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民族团结局面持续巩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步。根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已被命名5年期满的,须重新申报”的动态管理规定,今年我县须重启创建,开展新一轮创建工作。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创建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决守住“石柱荣誉”,不断擦亮“金字招牌”,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推动创建工作,确保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验收;要严格打表推进创建工作,坚持主线引领,强化宣传教育,打造优势特色,全面落实创建工作要求;要加强创建工作组织保障,详细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全力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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