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讯(记者 李玉霞 王睿)4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以平率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万安街道、桥头镇,对滨河晓月PPP项目、藤子沟水库治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我县“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并围绕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据了解,近年来,我县生态屏障作用日益增强,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2.7%,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提高到100%,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空气质量优良率提升到95%。全县土壤环境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在执法监管上,我县坚持从严从快查处环保违法行为,共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20份、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22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20份。

执法检查组建议,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一法一条例”,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要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有序推进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要严格执法,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持续深化执法司法联动协作,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超前谋划、科学规划,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完善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强化污染源头控制,提高治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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