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挂牌成立

讯(通讯员 谭爽)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近日,县司法局和县法院积极联动,成立了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搭建起了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人民法院及司法行政机关多方主体之间的沟通桥梁。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成立以县法院、县司法局负责人任组长的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推动我县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落地落实。

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足专业力量。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科挂牌设立,并明确4名业务能力较强的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负责对接法院委派至该中心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诉前化解或者诉前调解工作。县法院行政审判庭明确1至2名行政审判法官或者法官助理对相关对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引导。

汇聚社会各界力量,提高纠纷化解率。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将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积极邀请相关的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行业组织、仲裁机构等参与诉前化解或者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引导和疏导作用,妥善处理各类行政争议。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纠纷化解程序。为保障在争议化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建立了行政争议前端化解程序及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机制,引导非诉化解、诉前调解,明确诉前证据保全、申请司法确认、起诉期限扣除、无争议事实认定、调解程序终止等措施。同时,建立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取得实效。

据介绍,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将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化解员在行政争议化解运行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多方参与、多点联动的解纷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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