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将纳入医保 比例不低于50%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在2023年年底前,重庆全面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能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

普通门诊费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过去,我国的基本医保制度以保住院为重心,住院的医保报销比例较高,但门诊费用除了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等特定病种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外,其他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都只能通过个人账户支付。

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将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医保统筹基金保障,“普通门诊费报不了”将成为历史。

哪些门诊病种可以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意见》提出,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符合政策的普通门诊费至少报50%

门诊看病能报销多少钱?《意见》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计算,超过起付标准后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根据我市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科学确定年度起付标准、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适度向退休人员倾斜。

此外,将根据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情况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动态调整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支付限额、支付比例。

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意见》提出,我市将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在计入办法上,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按照实施改革当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确定。

这意味着,以后每个人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将变少,医保统筹基金的钱将增加。增加的这笔钱主要用于提高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待遇。

医保个人账户能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

除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外,未来医保卡里的钱,也就是医保个人账户,也可以给配偶、父母、子女用了。

按照《意见》,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以及退休人员本人的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缴费。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来源:重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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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曾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