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管理局: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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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督导员向市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

本网讯(记者 李玉霞 文/图)近日,县城市管理局以在职党员“双报到”为契机,在万安街道红卫社区开展了以“我是党员我带头 垃圾分类我先行”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活动。

“有毒有害垃圾应该丢在红色垃圾桶里,其他垃圾应该丢在灰色垃圾桶里。”活动中,在职党员、垃圾分类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纷纷变身“垃圾分类宣传员”,在红卫社区的商铺、居民小区、餐馆等地,向市民宣传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进行垃圾分类投放。中间还穿插了垃圾分类知识竞答,回答正确的市民可获得一份小礼品。这种一边宣传一边互动的方式,激发了市民参与活动的热情。

此外,因《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活动还对《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了普法宣传。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他们会同县委组织部开展本次活动,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同时,对即将实施的《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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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