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通告

石柱广大市民朋友:

凡未达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未领取社保养老待遇,有以下任一种情形的,均可到县社保事务中心(原社保局)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1.社保间断缴费接续补缴;2.征地人员接续补缴;3.个体工商户补缴;4.退役军人;5.失业职工补缴。请广大市民朋友妥善安排时间,带好相关依据材料及时办理。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请相互转告!

石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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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