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名单出炉
县文化馆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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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马世琼 文/图)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公布了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名单,县文化馆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

据了解,文化馆评估定级是衡量一个文化馆建设以及服务、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每四年进行一次,对全国所有县级以上的文化馆进行评估定级。此次评估定级,从馆舍面积、数字化服务、业务建设、服务效能、改革创新、表彰奖励等方面,全面考察文化馆的综合能力。经自评、线上评估和实地抽查评估等环节,文化和旅游部确定了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名单。县文化馆是自2004年国家开展文化馆评估定级以来,第一次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称号。

据介绍,文化馆是公益一类文化事业单位,承担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培训和辅导,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全民艺术普及,指导群众提高文化活动水平以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等工作。县文化馆设有舞蹈室、排练厅、器乐室、书法室、合唱排练室、视频会议室、茶艺培训室、多功能厅、电子阅览室、计算机网络教室等,还有1个配备有614个座位的剧场,是我县规模最大、设施最全的群众文化服务场所。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县文化馆积极开拓,勇于创新,在全国各级各类比赛中捷报频传。其中,舞蹈《二嫂》《土家魂》《喝起!走起!摔起!》曾分别在市级相关比赛中获得舞蹈类第一名。接下来,县文化馆将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巩固“国家一级文化馆”的各项创建成果,更好地为石柱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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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