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灵活就业人员可缴纳公积金

本网讯(记者彭少)8月17日,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柱分中心获悉,我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正在开展中,截至目前,已有70余名灵活就业人员开通住房公积金账户。

在石柱分中心业务大厅,记者看到,许多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向工作人员咨询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政策。

“对于我们这种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缴纳公积金这个政策非常好。我交满两年的公积金后再买房子,能优惠很多钱。”从事美容美发行业的马萧说道。据了解,凡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重庆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申请以自有资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缴存人所有。当前,有“按月缴存2021-A”“一次性缴存2021-A”“自由缴存2021-A”三款产品可选择。

石柱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今年8月份起,我县灵活就业人员就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大家可以到我中心业务大厅,或者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和农行石柱支行、建行石柱支行等受托银行经办网点,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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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