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尽龙河皆是景 一城山水满城绿
—— 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纪实

龙嘴公园

都督大道

滨河公园

玉带河公园

石柱县城

记者 隆太良 罗贤为 文/图

仲夏时节,徜徉于石柱县城,醉人的秀色扑面而来:玉带河两岸的黄桷树苍劲挺拔,浓荫蔽日;都督大道的香樟树高大挺拔,新枝勃发;滨河公园花儿应时而开,姹紫嫣红……街道旁、河两岸、公园里,鲜花绿树恣意绽放着红蓝,流淌着绿韵,让人流连忘返。

2017年2月,我县打响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攻坚战以来,聚力“风情土家·康养石柱”价值定位,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的“精致县城”为总体目标,深入实施“治乱拆违、街净巷洁、路平桥安、整墙修面、灯明景靓、江清水畅、城美山青”七大工程,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着力改善城市环境面貌。

到2020年底,我县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355.57公顷,绿化覆盖面积387.19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79.2公顷,绿化覆盖率49.07%,绿地率45.07%。有城市公园18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16平方米。今年5月中旬,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举行国家园林县城授牌仪式,我县获得“国家园林县城”正式授牌。

一张蓝图绘“新颜”

同频共振齐“创园”

“城在山中、水绕城周、绿映水央、景显盆中”,这是我县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美好愿景,更是全县55万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伊始,我县把优化环境、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作为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筹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城市规划水平标志着一个地方的气度与品位。我县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条块结合、各有侧重、重点突破”原则,注重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以突出“增绿、增花、增色、增园”为重点,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的层次感、立体感和观赏性。先后印发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等文件,构建起上下联动、人人有责的创建责任体系。

为勾勒出山水园林城市蓝图,展示出山水园林城市风貌,我县科学定位、系统规划,充分利用自然山水、历史文化丰富的优势,围绕“一城五组团”布局,在中心城区重点构建“一带三廊、三核多点、连线成网”的山水园林城市框架,完成了《石柱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20)》,划定城市绿线控制范围和标准,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全力推动山水园林城市建设。

同时,我县树立“建管并重、管理优先”理念,坚持“组织领导、任务目标、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责任落实、督促检查、环境创优”七个到位,通过 “同频共振”,在全县形成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强大合力。

强化创建出“实招”

增园添绿提“颜值”

每个天气睛好的傍晚,龙嘴公园游人如织。男女老幼漫步在步行道上,享受湖光山色带来的惬意。家住龙嘴公园附近的彭大爷感叹:“退休后,我去了不少地方。石柱县城是个依山傍水的花园之城、绿色之城,能比得上我们县城美景的可不多见啊!”

然而,居住在石柱县城的市民清楚地记得,数年前,龙嘴公园还是一片滩涂和菜园。仅两三年时间,这里就彻底变了样。

为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近年来,我县分别建成极具土家民族文化特色,集观景、散步、晨练、休闲于一体的龙嘴公园、滨河公园、帽顶山公园、关门岩公园、龙河湿地公园、玉带河公园、太白岩公园等城市公园18个,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2.5%。通过多年来的城市公园建设,使县城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为增加城市绿地总量,我县围绕“城周绿化、通道绿化、景区绿化、荒山绿化、乡村绿化”五大主题,深入开展县城龙河绿化景观提升和公园建设工程。至2020年底,城区防护绿地实施率达100%,通过栽植樱花、蓝花楹、桂花等植物,绿化两岸河道共40公里,河道绿化普及率达89.51%,城市生活、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为实现居民出门见绿,我县先后对都督大道、万寿大道、迎宾大道沿线绿化带实施升级改造,总面积约9.21万平方米。同时,深入推进市街绿化、道路改造、房屋立面改造、灯饰升级、广告治理等“五大板块”整治工作,按照点、线、块、面结合,乔、灌、花、草搭配升级道路景观,使城市形象得到全面提升。到2020年底,城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100%,道路绿地达标率达90%,林荫路推广率达65.43%。

为提升城市形象,我县先后对火车站转盘、天麓府广场等重要路段,实施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对高切坡、边坡、裸露荒坡等进行立体绿化,形成城市“绿墙、花墙”。

如今,“绿色”已成为我县县城的“底色”,公园、广场、游园遍布城市各个角落。漫步其中,仿佛置身于一幅“城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美丽画卷。

下足功夫细“绣花”

内外兼修强“气质”

“现在的小区绿化、景观打造都很到位,卫生有人打扫,安全有人管护,让人处处感受到新变化,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心愉悦。”提起日益提升的城市“气质”,万安街道城南社区的牟女士感慨之情溢于言表。

近年来,我县强化“马路办公”, 围绕“精致县城”建设,下足“绣花”功夫,不断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加大民生项目投资力度,高水平改善提升县城居住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同时,我县加强道路建设管理,在城区主次干道实施“白改黑”工程,改造城区道路总面积91.24万平方米,沥青化率100%,人行道硬质铺装率100%。

县城市管理局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努力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科技水平。目前,县城有环卫车64台、移动式垃圾收集箱221个、生活垃圾焚烧场1个,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有城市公厕47座,设置密度达到6座/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有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达3万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3.9%。

县城市管理局通过常态化开展“马路办公”,整合多部门力量,定期集中开展“十乱”整治,解决了一大批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民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清扫保洁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段的“四定责任”, 生活垃圾收集率达99.5%,处理率达100%。

我县围绕“精致县城”建设, 高品位规划设计景观灯饰,融入山体、水岸、桥梁、地标等元素,勾勒出夜色优美的城市轮廓和山际线、水际线,整个县城景观得到大幅提升。

为加强公园广场管理,县城市管理局制定了公园广场公共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公厕管理等系列规章制度,公园免费开放率100%;制定了公园广场防火、防汛等应急预案,落实专人负责巡查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大力实施公园绿地提质改造,完善了导识系统、安全标识等标识标牌。

按照创建指标和要求,我县对单位(小区)园林绿地进行改造提升,成功创建市级“园林市街”2条、“最佳绿化单位”1个、市级“园林式单位”2个、市级“园林式小区”1个、市级“优秀绿化小城镇”1个,打造县级“园林式单位”62个、县级“园林式小区”36个。

既注重建设城市“面子” , 又注重擦亮城市“里子”,我县按下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快进键”。玉带河公园,曾连续两届被评为重庆市“十佳”园林市街。2020年,在以“橙就不凡、渝来渝美”为主题的2020 “发现重庆之美”调查推选活动中,滨河公园步行道被评为“重庆最美步行道”,万寿大道芭蕉路口至县人民法院路段的坡坎崖立体绿化项目获评“重庆最美坡坎崖”,石柱·新天地商业街上榜“重庆最美街巷”提名奖。

加强保护铸“城魂”

生态县城更“灵动”

良玉广场,秦良玉雕像威风凛凛;旗山之巅,钟楼气冲霄汉;帽顶山上,鼓楼伟岸凌云……历史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近年来,我县紧扣“千年石柱”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坚持把文化符号和城市特色融入园林城市建设保护之中,为园林县城注入活力、铸造灵魂。

城市管理,三分靠建,七分靠管。我县紧紧围绕“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编制《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规划》,对全县150处保护性建筑名录进行公布,有效保护了县域内的历史文化风貌;制定《石柱县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管理保护制度》,对城区古迹、古树实行了挂牌保护,保护率达100%。

为巩固绿化成果,提升绿化管护水平,我县加大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和园林绿化执法力度,建立了一支40人的园林绿化专业管护队伍,负责县城规划区公共绿地管护工作。

为加强生态保护,我县制定了《石柱县自然山体生态保护办法》《石柱县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加强县城规划区自然山体地形地貌保护,水体湿地及生物物种保护完好,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为加强物种保护,我县编制了《石柱县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11年-2020年)》,出台《石柱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办法》,落实保护责任,严惩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实现了各类生物生长正常、自然繁殖、保护良好的目标,生物物种总量保持合理增长,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我县持续开展城区建筑施工、餐饮油烟、河道清漂清淤等专项整治,推进扬尘控制示范工地、道路、餐饮街等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河道和河岸生态环境,实现了“街道净、河面清、岸边洁”的目标。 自2018年以来,县城年平均优良天数为350天,优良天气率达95.9%,城区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100%。

一泓清水映初心,数载“创园”促蝶变。随着县城“颜值”的不断刷新,山水生态之城、宜居宜业之城已初步显现,打造功能完善、景观优美、清新宜人的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美好愿景正在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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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