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护长江母亲河 守护碧水蓝天梦

本网讯(记者 王睿)为促进绿色发展、积累生态财富,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月2日,第50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黔江区法院以及石柱县法院、司法局、农委、林业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在西沱镇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在石柱县2021年全国“放鱼日”同步增殖放流活动、“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主题宣传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海报,搭建普法咨询台,发放宣传折页、宣传册等形式,教育引导库区群众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守护好绿水青山。

据了解,《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是一部保护长江全流域生态系统,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特别法,对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推进全市水利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表决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随后,在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暨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行政联动座谈会上,相关部门针对长江禁渔、岸线保护、长江流域禁捕执法工作等各抒己见。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联动合作,自觉把《长江保护法》落到实处;进一步配合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黔江区法院做好涉生态环境案件审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力度,广泛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为环境资源撑起司法保护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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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