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定于2021年6月5日上午10:30至10:42分在全县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望全县军民闻声勿惊。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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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