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2021年夏秋季征兵公告


全县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朋友们:

2021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开始啦!从即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全县适龄青年可登陆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

一、应征报名时间

男兵:2021年04月01日-2021年8月15日;

女兵:2021年06月26日-2021年8月15日。

二、征集对象年龄条件

男兵:年满18至22周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生。

女兵:年满18至22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三、2021年征兵政策

(一)优抚政策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预计今年参军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约为1.1万元/每年。

(二)奖励政策

义务兵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的,按照当年优待金标准100%奖励;荣立二等功的,按70%奖励;荣立三等功的,按40%奖励;评为优秀士兵的,按20%奖励。

(三)安置政策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四)进藏进疆服役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

从石柱县批准入伍到西藏、新疆两地服役的义务兵,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五)重庆市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1.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从2021年起,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全国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免试升读本科。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3.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复兵役经历可替代顶岗实习。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我市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师范、医药卫生类除外),未完成的顶岗实习可由应征地区县征兵办统筹组织,高校根据区县征兵办出具的实习签定证明按规定办理毕业手续。

5.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优先安排服役方向。为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应征大学毕业生随到随检,“双合格”大学毕业生优先安排入,并根据个人意愿优先安排服役方向。

6.增发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对从我市参军入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义务兵,除享有现行市、区县发放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全市现行统一标准:本科生不低于5000元、专科生不低于4000元)等鼓励政策外,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增发一次性奖励金。所需经费由市征兵办统一保障,各区县征兵办负责发放。

7.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六)石柱县大学生士兵优惠政策:

1.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政策 对从石柱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日制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优惠政策(1)从2020年起,对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按公务员、事业编和国企岗位当年招考招录岗位数量的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招录。(2)大学新生和在校生批准入伍的士兵退役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凭的,享受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招录同等待遇。(3)各乡镇(街道)重点推荐优秀复退军人充实到村(社、社区),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特别优秀的中共正式党员退役士兵可直接选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3.大学毕业生优先选择部队去向政策从我县参军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可优先选择部队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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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报名咨询电话:023-87964746

石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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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