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开展宗教事务执法检查

本网讯(记者 李玉霞 王睿)4月28日,县人大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燕明,县委常委、副县长封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隆文波、张乾方、周华榕、秦荣华参加检查或座谈。

当天,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河嘴乡、下路街道,检查了活动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等情况。座谈会上,县民宗委对《条例》执行情况作了汇报;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职责作了发言。

据了解,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通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督查整改、坚持依法管理、强化思想引导等举措,有效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李燕明强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县实际,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要高度重视,持续加大对《条例》及相关宗教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做到学习宣传全覆盖;要不断增强抓工作落实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担负起职责,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全力做好宗教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宗教中国化方向引领,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全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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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