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养老服务业乘着国家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东风快速发展,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安享晚年,逐渐被社会公众接受,正在成为一种时尚。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针对老年群体金融知识缺乏、防范金融风险能力较弱的特点,打着“养老”旗号,假借投资养老项目、旅居候鸟养老、体验老年用品产品、销售老年公寓等名义,以预付打折、还本付息、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导致大量老年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扰乱养老服务市场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维护广大老年市民朋友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特作以下提示: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特征及形势
非法集资行为具有违法性、利诱性、涉众性。目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集资人手段花样层出不穷,养老等重点领域风险突出,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且情况复杂。
三、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主要形式及特点
从全国各地养老服务领域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分析,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形式及特点:
(一)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个别养老服务企业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或虽有养老实体但承诺明显超过其床位供给能力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的还本付息,以提供床位包干使用权、优先居住权、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服务、高额利息分红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高额收取会员费、保证金,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以“合法”运营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之名掩非法集资之实。
(二)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虚构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
(三)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承诺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则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收取高额房款、租金、押金,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
(四)以“以房养老”为名,通过为投资人包办房产抵押借款等形式吸储。以可实现“以房养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通过房产抵押借款理财,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来源:重庆金融安全卫士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