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19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燕明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及亲临石柱视察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石柱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全县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为推动石柱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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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