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并举 涵养城市文明

□刘江

3月1日起,《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重庆也迎来了首个文明行为促进月。这一新规,德法并举,将赋予这座城市的公共生活更多文明和理性。

一座城市的文明水平,取决于市民的文明素质,反映在每个人的言行举止上。近年来,重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积极成果,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为“山水之城、美丽之地”培育了与之匹配的精神气质。但抢占霸占座位、随地吐痰、餐饮浪费等不文明行为仍时有发生,市民对此反映强烈。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更是为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卫生课”,让大家意识到良好卫生习惯的重要性。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刚柔并济地治理不文明行为,将更好地推动文明风尚养成。

任何一种文明的成长和成熟,需要倡导和教育,更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支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地,把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树立了鲜明的价值导向与文明标尺,展现了重庆对社会文明的不懈追求。这一创新之举,是提高重庆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

文明不仅是倡导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为什么一些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是缺乏有效监督、违法成本不高,以及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心理。这次《条例》对不文明行为划定红线,通过法律的力量倒逼人们敬畏规则,最终目的是要让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文明是美好生活的一种刚需,每个人都是文明的因子。《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投诉、举报不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和曝光。越来越多的市民投入到监督、制止不文明行为的队伍中,向不文明现象勇敢说“不”,才能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让遵守文明规则的意识深入人心,内化为日用不觉的习惯和自觉。

从不文明到文明,表面上是言行举止的改变,深层则是生活习惯和城市文化的养成。这绝非一时之功,需要绵绵用力。文明行为促进月主要做好三件事:集中宣传、集中实践、集中整治。让我们以首个文明行为促进月为契机,人人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培育者、文明生活的创造者,在点亮你我生活的同时,也为重庆铺就最亮丽的底色,让城市因文明而更有温度。(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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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