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的举报奖励制度

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21〕29号)文件要求,由县公安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各类线索,严格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和合法权益,通过立案侦查对破获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有重要作用的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奖励标准为:涉案价值1—10万元,奖励1000元;涉案价值11—50万元,奖励2000元;涉案价值50万元以上,奖励3000元。奖励资金为中石油石柱经营部提供同等价值的油票。

  县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专班有奖举报热线:110

  县成品油打非办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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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