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专项排查治理重大森林火灾隐患
将从四个方面对三类经营主体开展排查治理

本网讯(记者 罗贤为 王秦)记者从2月20日召开的全县重大森林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2月20日起至今年5月,我县将主要针对“点状”“线状”“面状”三类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森林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据悉,此次专项排查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主要排查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是否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识、森林防火设施是否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实施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点状”经营主体主要指工程施工现场、农家乐、通信基站、厂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等。其中,林区内厂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30米范围内要及时清理林下可燃物,有重大安全隐患需开设30米以上防火隔离带;提供旅游服务的责任主体要落实经营范围外100米的火源管理措施。

“线状”经营主体主要指穿越林区的铁路、公路、输配电线路、电缆、天然气长输管道等。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巡线队伍定期对线路进行巡察,对存在诱发或风险的点状设备要开设不小于10米的防火隔离墙。

“面状”经营主体主要指依托森林资源建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国有林场及城市面山、与森林紧密相连的城镇、林间村社等。要健全“人防”基础,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技防”支撑,在经营林区建立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建强“物防”保障,配齐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建立10人以上专业或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

副县长冉启明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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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