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购置税

本网讯(记者 周伟)近日,记者从县税务局获悉,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据介绍,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具体车型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免购置税车辆的购置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为准。

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已购置的专用车辆,税务机关在2021年1月1日后继续依据《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对于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但尚未办理退税的,纳税人可申请退还已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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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冉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