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检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本网讯(记者 彭少)7月13日至1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燕明带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在我县贯彻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隆文波、张乾方、周华榕,县政府副县长冉雪梅一同检查。

7月13日,执法检查组集中学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听取了县卫生健康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关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情况的报告。7月14日,执法检查组深入三河镇卫生院、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万安街道较场坝社区,现场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介绍,详细了解了三河镇卫生院新冠肺炎隔离救治点建设、中医院平战结合传染病区改造、突发卫生事件定点医疗救治医院运行等情况,县疾控中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位和作用、社区发挥联防联控作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以及传染病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传染病防治经费保障和人员队伍建设、传染病防治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情况。

座谈会上,李燕明对我县贯彻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上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执法检查组结合我县实际,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依法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疾病防控知识,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群防群控氛围;要紧扣常态化疫情防控实践要求,依法加强县乡村三级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抓完善、抓健全、抓深化,依法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中央和省、市、县部署要求和相关法律制度责任落地落实;要不断完善我县公共卫生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医疗基础设施和装备设备上的短板,不断推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要加强疾控体系人才队伍建设,在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上下功夫;要注重平战结合,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抓实抓好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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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