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2020年第一期)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可向法院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若你现已符合上述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规定的,请联系我们(023-73338110),我们会及时将你的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请被执行人尽快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若拒不履行,我们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石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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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