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有序恢复交通运输秩序保畅通

    本网讯(记者 龙泓)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生活生产物资的运输保障,积极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全力做好农民工群体返程运输组织,2月22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有序恢复交通运输秩序加强流动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石肺炎防控指办发〔2020〕88号),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优化交通检疫点设置。暂保留G69银白高速路西沱出入口设置的高速路检疫点,暂保留G211河嘴与万州交界、S102西沱与万州长坪交界的2个区县边界国省道检疫点,公路省界出入口(包括国省、县、乡、村、组道路出入口)与湖北接壤的乡镇继续设置检疫点,西沱镇与其他乡镇和万州接壤的道路检疫点暂维持不变,执行检测体温、登记和24小时值守制度。暂保留石柱县动车站检疫点。其他乡镇(街道)及各村组间的检疫点一律取消。

    畅通货物运输。严格落实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按照全国统一样式通行证,由承运人单位或驾驶人自行打印和填写,无需主管部门盖章,确保防疫物质和重要生活生产物资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畅通农业生产资料物资的运输通道,确保“米袋子”“菜篮子”和养殖业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按照“三不一优先”原则放行,保障重要科研物资的运输畅通。其它货运车辆通过检疫点时执行登记、检测体温正常后放行。

    有序恢复公共交通。全面恢复城区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和农村客运,其中,出租车(网约车)前排不乘坐乘客,不允许拼车出行,原则上采用电子支付;公交车、农村客运满载率不超过50%,最后一排设置留观区。逐步恢复省际及县际班车。轮渡暂不恢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方案,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和《客运站场暨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做好站场、车辆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车辆驾驶员必须佩戴口罩,并督促乘客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不得乘坐,体温检测异常的,按既定有关程序处理。

    执行时间:2020年2月22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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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编 辑:禹云洲

值班副总编辑:谭晓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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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余贺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