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家行政体制 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从而推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我国现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是历经实践检验的、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体制,理应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巩固,而“坚持”不等于固步自封、墨守成规,因为世界在变,实践在变,所以要与时俱进、因时而变,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不断发展和完善。

    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根本领导制度。《决定》指出,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追溯并明晰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和国家学说揭示的科学真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不忘初心”的同时要牢记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使命,“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只有坚定不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完善和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才能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才能更好地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力有效地把460多万党组织、9000多万党员、亿万人才、近14亿人民组织起来、凝聚起来,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壮丽篇章。

    以人民主体地位为价值标准,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决定》强调,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进入新时代,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基本要求,要把人民是否拥护、是否赞成、是否高兴、是否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度量衡。各级政府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既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又是推动政府创新发展的持久力量。要实现公众参与,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促进“透明政府”“阳光政府”“智慧政府”的建设。要优化网上服务,打破“信息孤岛”,加快实现各类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各类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各类服务平台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的政府服务新模式。要加强主动服务,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分析技术,研判和把握公众需求,化被动为主动,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共享“互联网+政府服务”发展成果。

    以深化“放管服”为落脚点,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决定》提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放管服”改革是一场重塑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政府自身革命,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放管服”要在“放”上下功夫,以“减法”的态度做好简政放权。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职能、职权、职责之间的关系,从行政审批、市场准入、减税降费以及公共服务等具体事务中去减材料、减环节、减流程。要在“管”和“服”上不断创新,以“加法”的原则做好监管,以“乘法”的原则加强服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同时加强政府各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建设,扭转政府治理错位、越位、缺位现象。“放”“管”“服”三管齐下,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作机制,从而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全方位完善和优化政府职责体系。

    (作者系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邦辉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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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