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医保欺诈骗保 最高可奖10万元
我县兑现首笔欺诈骗保举报奖励

    本网讯(记者 冉沙)近日,记者从县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县首笔医保欺诈骗保举报奖励金500元已兑现给举报人。自医保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我县已受理举报3起,查证属实3起,处理1起。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7月,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重庆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指出,欺诈骗保行为主要包含4大类,即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举报人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举报欺诈骗保事项经查证属实,根据查证属实金额和举报人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举报案件单次奖励额度最低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如若发现身边存在欺诈骗保行为,请勇于检举揭发。举报电话:73328721;举报来信地址: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县医疗保障局;举报信箱:市长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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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编 辑:禹云洲

值班副总编辑:谭晓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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