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益“作风十条”对干部念“紧箍咒”

    本网讯(记者 谭华祥)10月28日,在中益乡每周星期一的工作例会上,该乡政府主要负责人说:“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职工,不论是乡政府干部、村组干部还是驻乡驻村干部,制度面前论事不论人。”

    会上,乡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给每个干部职工发放了《干部作风十条》刚性文件,标志着该乡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有章可循。

    中益乡自2017年8月被确定为市级深度贫困乡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下,充实了队伍,提高了认识,强化了责任,明确了目标,各项工作走在全县乃至全市前列,脱贫攻坚、“三变”改革、环境整治、精神面貌等一天一个变化,犹如芝麻开花——节节高。然而,今年下半年以来,部分干部自我约束力有所减少,工作主动性有所降低,思想认识有所滑坡,导致部分工作成效不理想。

    为帮助广大干部职工重燃当初的工作激情,重塑团队整体形象,以实际行动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该乡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讨论,规范出台了《干部作风十条》,明确提出干部作风“十不准”(不准不假离岗、迟到早退、沉迷网络、不学无术、交办无果、推拖懒慢、铺张浪费、直传文件、接待挂账、酗酒滋事),并严格落实考核机制。

    《干部作风十条》的考核机制明确规定:凡违反“十不准”1次,记为工作失误1次,在处罚人民币100元/次的基础上,并根据违反次数多少,针对机关干部、驻乡驻村工作队干部和村组干部,分别给予职工会情况说明、乡纪委约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反馈派出单位、反馈县委组织部等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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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石柱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