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周伟 罗远琴)4月9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对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核、招生录取等提出要求。我县被划为重庆市可申报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区域。
据了解,自2012年起,国家实施了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在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计划,面向重庆市14个集中连片的国家级贫困区县(含万州区和开州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并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区县就业创业和服务。凡本人具有我县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县户籍;本人具有我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考生,均可报考国家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是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今年许多高校已相继公布了2019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我县考生可关注心仪学校的专项招生计划,满足招生条件即可报考。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高考出分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高考出分后,考生单独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